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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市民指使朋友教训他人 伤人致死共领刑罚
来源:[来自网络] 时间:2016-08-26 23:00:01 责任编辑:admin 关注: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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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8月26日消息 (南海网记者 沙晓峰)只因看不惯别人,叫朋友来教训教训,却酿成了杀人惨案,不但帮忙的朋友获重刑,自己也身陷囹圄。8月25日,三亚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了一起故意伤害案,被告人李某波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王某东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剥夺政治权利二年。

  2015年8月9日晚上22时许,王某东从三亚市吉祥街回到金凤凰海景酒店附近的报刊亭时,看到之前和自己有过节的安某勇正和人在不远的石台上喝酒。王某东便打电话给朋友李某波,让他过来教训安某勇。李某波来到后,王某东指着在石台上喝酒的安某勇对李建波说,此人就是安某勇。认人后,王某东、李某波和几个朋友在离安某勇不远处一起喝酒。此后,王某东等人先行离开,李某波就走去和安某勇等人喝酒。

  8月10日凌晨2时许,李某波与安某勇在喝酒过程中发生争吵,李某波的干儿子(另案处理)正好路过,李某波叫干儿子拿酒瓶打安某勇,干儿子害怕不敢动手。此时安某勇指着李某波说“我弄死你!”李某波上前照安志勇脸上就是一拳,接着将安某勇推下石台草丛中,又跳下去踩安某勇的脖子、脸部、胸部和腹部,这个过程持续了十来分钟。李某波说口渴,让干儿子去拿来瓶2L的矿泉水,李某波喝了几口后将矿泉水瓶口插进安某勇嘴里灌水,然后继续殴打安某勇,边打边骂。其后又让干儿子去拿瓶同样的矿泉水,李某波如法炮制,将矿泉水灌进安某勇嘴中,并拿矿泉水瓶打安志勇腰部,用脚踩安某勇脖子、脸部、胸口和肚子,用双手抓住安某勇头部朝旁边矮墙上撞击。打完后,李某波和干儿子先后离开现场。凌晨6点30分左右,天涯区环卫工人在凤凰酒店前的绿化带里发现安某勇的尸体,打电话报警。

  经鉴定,被害人安某勇系生前被钝器击伤颈部致气管破裂,造成机械性窒息死亡。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某波、王某东无视国家法律,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其共同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应依法惩处。公诉机关的指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予以确认。本案系共同犯罪,应根据各罪犯在共同犯罪中所处地位、所起作用予以处罚。被告人李某波案发前有前科劣迹,可以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王某东协助侦查机关抓捕同案犯,系有重大立功表现,且当庭认罪,有悔罪表现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法官提醒:莫以为自己不动手就不构成犯罪,指使者亦是主犯,同样要受到惩罚。生活中难免有纠纷,要理智对待,不要意气用事,好勇斗狠,用武力解决问题。同时,朋友之间的互相帮助要有度,不要不辩是非,不问情由就出手帮忙,如此不是帮忙,是帮助走向毁灭,毁了自己,也毁了别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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