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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向省外好医生好院长抛“橄榄枝” 最高奖60万元安家费
来源:[来自网络] 时间:2016-08-26 23:00:03 责任编辑:admin 关注:2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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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海网、南海网客户端海口8月26日消息(南海网记者 马伟元)8月26日,海南省卫计委在海口召开海南省引进好院长、好医生新闻发布会。南海网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海南将在全国范围内(不包括海南)为海南省二级以上医院,引进“好院长”10名和“好医生”110名。

  从今年起分两年引进“好院长”“好医生”

  2016年拟引进75名,其中,“好院长”4名,“好医生”71名(刚性36名、柔性35名),完成引进计划的62.5%。

  2017年拟引进45名,其中,“好院长”6名(二级以上医院),“好医生”39名(刚性24名、柔性15名),完成剩余引进任务。同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对引进计划进行调整。

  引进方式分为刚性、柔性两种

  刚性引进,即通过考核招聘、调动等方式正式到我省工作。柔性引进,即以顾问指导、建立工作站、短期兼职、候鸟服务、对口支援、退休返聘等方式引进“好医生”,不改变省外人才的人事、档案、户籍、社保等关系。每年定期或不定期来琼工作,提供技术攻关、医学科研、专题讲授、人才培养、成果转化、技术推广、重点实验室和重点专科建设等服务。

  引进条件包括基本条件和任职资格两个方面

  基本条件,主要包括政治素质、职业道德、团队协作精神。

  任职资格,主要是学历条件、职称条件和具备相关经验。例如,引进的三级医院“好院长”应现任或曾任三级医院院长或副院长;引进的二级医院“好院长”应现任或曾任二级以上医院院长或副院长,并且管理业绩突出;引进的“好医生”应当具有10年及以上临床工作经验或公共卫生工作经验,并且符合《海南省高层次人才认定办法(试行)》有关认定标准。

  报名条件适中,兼顾各层次人才,设置最低门栏,确保吸引足够数量人才报名,达到“好中选优”的目的。

  引进“好院长”、“好医生”共10个程序

  一是医疗卫生单位申报引进需求。

  二是确定引进人才计划。由省卫生计生委会同省财政厅、省人社厅确定引进计划。

  三是制定引进工作方案。

  四是发布招聘公告。

  五是接收报名。省卫生计生委网站已建立“海南省引进好院长、好医生报名系统”,提供报名和咨询服务。

  六是资格审查。省卫生计生委牵头组织专家对应聘人员报名材料和条件进行审查并公示。

  七是考核评估(仅对刚性引进人才)。省卫生计生委牵头组织专家对刚性引进人才考核,重点是应聘者的适岗能力和工作业绩。

  八、反馈结果。省卫生计生委将柔性人才资格审查结果、刚性人才考核评估结果反馈招聘单位主管部门。

  九是确定预聘名单。根据反馈结果,招聘单位主管部门会同医疗单位确定预聘人员,并进行公示。

  十是签订合同。卫生主管部门指导招聘单位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相关调转手续。

  引进“好院长”、“好医生”的待遇

  刚性引进人才待遇:

  凡签约8年以上的,“好院长”安家费:三级医院60万元、二级医院50万元。“好医生”安家费:三级医院、省级公共卫生机构50万元、二级医院、市县级公共卫生机构40万元。另外,符合大师级人才、杰出人才、领军人才认定标准的,视具体情况另外奖励20万元安家费。

  引进人才前五年连续发放特殊补助,具体如下:“好院长”特殊补贴:三级医院“好院长”年度考核优秀的10万元、称职8万元;二级医院“好院长”年度考核优秀的8万元、称职6万元。“好医生”特殊补贴:三级医院、省级公共卫生机构“好医生”年度考核为优秀的8万元、称职6万元;二级医院、市县公共卫生机构“好医生”年度考核为优秀的6万元、称职4万元。

  同时,解决编制、岗位、配偶就业和子女上学等问题。

  柔性引进人才待遇:

  大师级人才每年工作补助80万元;“杰出人才”、“领军人才”每年工作补助20-30万元,“拔尖人才”每年工作补助10-20万元;其他高层次人才每年工作补助6-10万元。具体发放标准将另行制定。

  仅适用省外人才引进

  此次“好院长”、“好医生”引进工作仅适用于省外人才的引进,已在海南省工作的不属于引进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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