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为加强污染防治,保护生态环境,依法严厉打击和有效遏制破坏生态环境行为,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会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和辖区政府开展联动执法行动,及时查处污染生态环境行为。近日,海口江东新区管理局公布2021年第一批污染生态环境执法3起典型案例。
案例一
海南粤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违法排污罚款18.8万元
海南粤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天鹅湾小区物业服务公司,私设暗管排放小区水污染物,污染周边生态环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第八十三条第三项等规定。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海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2021年3月18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海南粤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18.8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海南粤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已交罚款,完成整改。
案例二
海南幸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违法排污罚款16.6万元
海南幸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作为南海家园小区物业服务公司,不正常运行小区污染防治设施排放水污染物,污染周边生态环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第八十三条第三项等规定。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海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2021年5月24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海南幸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16.6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海南幸乐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正在整改。
案例三
北京城建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违法排污罚款12万元
北京城建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承建江东新区地埋式水质净化中心(一期)工程,在工地私设暗管排放水污染物,污染迈雅河生态环境,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三十九条、第八十三条第三项等规定。海口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据《海南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规定》,2021年6月2日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对北京城建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处以人民币12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北京城建道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已交罚款,完成整改。
免责说明: 文章由网友分享发布,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网站进行删除。
温馨提示: 所有内容资料仅供点评与参考。网友言论仅代表其个人观点,不代表本站同意其说法,请谨慎参阅,本站不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Copyright © 2021-2025 www.aoyou0898.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唯我遨游1版权所有,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如有违反,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免责声明:本站为非营利性网站,部分图片或文章来源于互联网,如果无意中对您的权益构成了侵犯,我们深表歉意,请来联系我们,我们立即删除!
版权所有 唯我遨游1 ( 琼ICP备11001216号-2) 琼公网安备 4601060200014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