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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公示3地块规划修改 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意见建议
来源:[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时间:2021-10-10 16:12:14 责任编辑:admin 关注:17

核心提示:

省机关事务管理局来文申请对海府新村和幼儿园迁建项目所在地块进行控规修改。根据《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8修正)》及省政府《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琼府办【2021】12号)有关要求,我局按程序启动了海口市旧城片区K-05ˊ、K-10ˊ、K-11ˊ地块规划修改工作。为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和市民的意见和建议,现将规划修改方案进行公示,公示主要内容如下:

一、用地位置

海府大道北侧。

二、调整原因

根据《海南省城乡规划条例(2018修正)》及省政府《关于加强国土空间规划监督管理的若干意见》(琼府办【2021】12号)有关要求,我局按程序启动了海口市旧城片区K-05ˊ、K-10ˊ、K-11ˊ地块规划修改工作。

三、调整内容

修改前:K-05ˊ地块用地性质为二类居住用地,容积率≤0.39,建筑密度≤25%,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 K-10ˊ地块规划用地性质为幼儿园居住混合用地,容积率≤0.85,建筑密度≤30%,绿地率≥35%,建筑高度≤80米;K-11ˊ地块用地性质为商业服务业设施用地,容积率≤2.72。修改后:K-05ˊ地块分为两个地块,用地性质不变,综合容积率调整为0.7,其中K-05ˊ-01地块用地面积9002㎡,容积率≤0.244,建筑密度≤20%,建筑高度≤18米,绿地率≥35%;K-05ˊ-02地块用地面积11760㎡,容积率≤1.05、建筑密度≤30%、建筑高度≤36米、绿地率≥30%;K-10ˊ地块用地性质调整为服务设施用地(幼儿园),容积率不变,建筑密度≤40%、建筑限高≤30米、绿地率≥30%; K-11ˊ地块容积率调整为≤2.157,用地性质及其余指标不变。上述地块规划调整后,K-02ˊ、K-05ˊ-01、K-05ˊ-02、K-06ˊ、K-07ˊ、K-08ˊ、K-09ˊ、K-10ˊ、K-11ˊ、K-12ˊ地块综合容积率仍为2.586,整体建设容量保持不变;另经核实,原控规图则地块实际综合容积率为2.5876(总建设量超出约385.55㎡)有误,相应予以勘误更正并已在K-11ˊ予以核减。

四、公示主要图纸

1、区位示意图

2、修改前控规地块图则

3、修改后控规地块图则。

五、公示时间:30日(2021年10月9日至11月7日)。

六、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hksghj@haikou.gov.cn;

(2)书面意见请邮寄至海口市长滨路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楼2047房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详细规划科,邮编:570311;

(3)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七、咨询电话:68724377,联系人:王雅。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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