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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场地放赌博机,澄迈两名男子被“赌博机”送进监狱……
来源:[澄迈县人民法院] 时间:2021-10-26 15:46:43 责任编辑:admin 关注:28

核心提示:

日前,澄迈法院一刑事判决载明,两名男子为赚取外快购买“赌博机”获利,被澄迈法院以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2年3个月,并处罚金,现该案已发生法律效力,两被告均已交付执行。

根据审理查明的犯罪事实,被告人林某1得知某电商平台有赌博机出售后,便伙同林某2各出资4500元通过某电商平台购买6台赌博机。二人通过支付茶店老板每月人民币500元租金的方式,将赌博机分别摆放在澄迈县金江镇几处茶店内,供人赌博,从中牟利。据统计,从2021年3月至案发时,林某1、林某2摆放的赌博机累计参赌赌资共计18.9万元,二人获利2万元。

澄迈法院认为,被告人林某1、林某2合伙购买赌博机开设赌场,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两名被告人的犯罪行为发生于2021年3月1日后,应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依照“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定罪处罚,鉴于二被告人均有坦白情节,故以犯开设赌场罪判处林某1有期徒刑2年3个月,判处林某2有期徒刑2年,二被告人开设赌场的违法所得2万元全部予以没收。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租场地放赌博机,澄迈两名男子被“赌博机”送进监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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