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来到唯我遨游1!
儋州一小学党支部书记被通报
来源:[儋州市纪委监委] 时间:2022-04-09 08:34:42 责任编辑:admin 关注:29

核心提示:

日前,儋州市纪委监委查处了一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件,现通报如下。

经查,儋州市西华中心小学2名党员干部在为学生购买保险、校服等事项上多次收受“回扣款”,并将一部分钱款分给时任该校党支部书记符某某。符某某身为党支部书记,在明知该款系相关人员收取的“回扣款”的情况下,非但不批评教育并予以制止,反而心安理得地收下,甚至受托转交给他人。市纪委认为,符某某律己不严,所收受的钱款数额不大,本来可以免予处分,但其作为党支部书记,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对本支部党员未尽到教育管理监督的责任,还参与其中,导致整个学校的党建工作失之于宽松软,必须受到纪律的追究,以教育警示其他党组织负责人,遂决定给予其党内警告处分。

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汲取经验教训,以案为鉴,知行知止。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决落实中央和省市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部署要求,层层传导压力,压紧压实责任。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当好 “第一责任人”,以身作则、以上率下,敢管敢严、真管真严、长管长严,加强对党员干部日常教育管理监督,真正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抓在手上。市纪委监委将切实用好问责“利器”,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实施“一案双查”,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以强有力问责保障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落细。

(原标题:儋州:关于一起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典型问题的通报)

免责说明:  文章由网友分享发布,如有侵权,请联系本网站进行删除。
我要评论
0 条评论信息,查看评论信息

不填则为匿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