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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毁坏他人私有财产 陵水警方:“罚!”
来源:[陵水公安] 时间:2023-09-14 20:28:28 责任编辑:admin 关注:27

核心提示:

近期,三才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称:有人故意用刀砍坏自己种在地里的黄花梨树、菠萝蜜树等农作物。接报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并开展调查。

经调查了解,报案人王某祥种在自家院子里的3棵黄花梨树、4棵菠萝蜜树、1棵槟榔树、1棵牛大力、3棵龙眼树、1棵芒果树、3棵香蕉树被其胞弟王某禄的妻子王某芳砍坏,起因是王某芳与王某祥两家因土地权属存在纠纷。

案件回顾,2023年7月31日9时许,王某祥外出干农活前,将农作物种植在自家土地中,此时的树木并未被损坏。直到2023年8月6日12时许,王某祥再次来到地里查看种植的树木时,发现自己原先种植的树木已经被人用刀砍坏,致使其中部分农作物已完全枯死。经鉴定,被损坏的农作物总计16棵,价值113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陵水黎族自治县公安局已依法对王某芳行政拘留7日。

警方提醒

遇到矛盾纠纷,要懂进退,知忍让,不要激化矛盾,遇到实在解决不了的纠纷可以寻求街道、社区、警方以及其他部门的帮助。

(原标题:【夏季行动】故意毁坏他人私有财产 陵水警方:“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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