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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记者获悉,因利用渗坑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近期,海南畦虹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被罚款26万元。
屯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调查结果指出,6月20日下午,屯昌县综合行政执法、生态环境等部门到位于屯昌县屯城镇深坡埇农场的海南畦虹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养蛙场进行实地检查,发现海南畦虹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的养蛙场养殖废水收集池未做全面防渗漏等措施,致使收集池南侧处的养殖废水因渗漏导致该池的养殖废水往外部环境排放。屯昌县环境监测站工作人员在渗漏的出水口处提取废水进行监测。检测结果显示,养殖废水中含有的悬浮物为17mg/L、高锰酸盐指数15.3mg/L、总氮9.93mg/L、总磷2.59mg/L。根据《水产养殖尾水排放标准》(DB46/475-2023)排放标准,即执行悬浮物90mg/L、高锰酸盐指数20mg/L、总氮5.0mg/L、总磷0.8mg/L。养殖废水中含有的总氮、总磷均已超标。海南畦虹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存在利用渗坑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
据悉,海南畦虹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由海南金百川再生资源利用有限责任公司、海南深坡岭农牧生态发展有限公司联合出资成立,注册地址是屯昌县屯城镇雨水岭1号。针对海南畦虹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存在上述环境违法行为,8月20日,屯昌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依法对海南畦虹生态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作出罚款26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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