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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获悉,今年11月,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在一天内收到两张罚单,被罚款合计99.67万元。
据悉,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医疗集团总医院)始建于1956年,是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唯一一所集医疗、教学、科研、预防、保健和急救为一体的二级甲等综合公立医院,也是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医疗集团牵头医院。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由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委员会举办,系事业单位,地址是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保城镇宝亭大道北侧,存在串换收费、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虚构收费等违法行为。近期,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一天内向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开出两份行政处罚决定书,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被罚款合计99.67万元。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两次被处罚具体情况为: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在2021年6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存在串换收费、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虚构收费以及财务问题,医疗违规涉及符合范围内违规总金额127.84万元,统筹基金支付违规总金额94.24万元,财务违规金额139.72万元,合计违规总金额267.56万元。2024年11月11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作出罚款94.24万元的行政处罚。
此外,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在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间,开展翼状胬肉切除手术中存在违规行为,开展201人次,违规收取40200元。同时,还发现1例违规收费病例,违规费用为3633.5元,两项合计共43833.5元。其中,属于统筹基金分担部分费用36183元(职工保险20733元,居民保险15450元),参保人个人分担部分费用7650.50元。2024年11月11日,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医院作出罚款5.43万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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