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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3日,记者获悉,因销售劣药双黄连片,近期,海南鹭燕医药有限公司被没收涉案批次双黄连片1108盒、没收销售劣药的违法所得10190.40元,劣药涉及海口、三亚、儋州等市县42家医疗机构。
据介绍,2024年10月15日,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海南鹭燕医药有限公司购进并销售的双黄连片(标示生产厂家:陕西白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国药准字Z10960036,生产批号:230144,规格:0.53g*24片)进行抽样检验。经海南省检验检测研究院药品检验所检验,[性状]、[检查]项下重量差异均不符合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七项认定涉案批次药品双黄连片为劣药。
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调查结果指出,2023年2月13日至2024年8月30日期间,海南鹭燕医药有限公司分4次从陕西白鹿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购进涉案批次双黄连片共计9600盒。海南鹭燕医药有限公司对涉案批次双黄连片验收合格并入库后,分别销售给海口、三亚、儋州等市县42家医疗机构。据统计,海南鹭燕医药有限公司销售涉案批次双黄连片8492盒,获违法所得10190.40元。2024年10月17日,启动召回程序,共召回960盒。海南鹭燕医药有限公司仓库库存涉案批次双黄连片160盒,经本局抽检12盒,余148盒。案件调查过程中对海南鹭燕医药有限公司库存及召回共1108盒的涉案批次双黄连片实施扣押强制措施。海南鹭燕医药有限公司存在销售劣药双黄连片的违法行为。
据悉,海南鹭燕医药有限公司由鹭燕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海南让三尺科贸有限公司、海南国康未来健康产业管理集团有限公司、海南祺泽一生科贸有限公司出资成立,注册地址是海口市秀英区向荣路书场村安置楼10号铺面一层东北侧及夹层、二层。针对海南鹭燕医药有限公司存在上述违法行为,3月12日,海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依法对海南鹭燕医药有限公司作出没收涉案批次双黄连片1108盒、没收销售劣药的违法所得10190.40元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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