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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海南省科学技术厅发布通知,公布2026年省重点研发专项“揭榜挂帅”项目榜单,旨在推动技术难题解决与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流程涵盖意向对接、遴选、网上申报、论证、完善及公告等环节,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
揭榜流程分为意向对接、揭榜遴选和网上申报:
意向对接。有关单位对照榜单要求,结合自身实际,拟定项目申报书,7月15日前,向发榜方提出揭榜意向。发榜方联系方式请与省科技厅对口业务处室对接获取。
揭榜遴选。省直行业主管部门、市县政府或重点园区、企业等发榜方,需参照海南省财政科技项目立项评审有关规定,通过专家评审、行政审定等方式,8月5日前,择优遴选确定揭榜方,省科技厅鼓励发榜方在全国范围内选择“揭榜方”。发榜方也可协商组织联合揭榜,联合揭榜单位不超过4家(含牵头单位)。发榜方应对揭榜方科研场所、设备、人员、财务状况等情况进行核查后,为揭榜方出具同意推荐及配套经费承诺书,确保揭榜方具备完成科研任务的基本条件。
网上申报。揭榜方根据发榜方意见修改完善项目申报书,通过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系统网上填报,填写项目申报书。
“揭榜挂帅”项目按照《海南省科技项目“揭榜挂帅”制管理暂行办法》(琼科规〔2023〕1号)《海南省省级财政科技项目立项评审工作细则》(琼科规〔2022〕29号)相关规定组织实施。此外,“揭榜挂帅”项目对揭榜单位无注册时间要求,对揭榜团队负责人无年龄、学历和职称要求。
“揭榜挂帅”项目限报要求:
1.作为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可申报省级科技专项研发类项目数量与在研省级科技专项研发类项目数量之和不得超过2项;同一年度申报某类别省级科技专项研发类项目不得超过1项;项目负责人同一年度立项不超过2项。
2.项目执行期(包括延期后执行期)结束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在海南省科技业务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已成功提交绩效验收评价申请材料,且通过单位审核,在当期申报阶段,可视为非在研项目;在后续立项评审过程中,该项目绩效评价验收结果为“不通过”的,停止项目立项流程。
3.绩效评价验收结果为“不通过”的项目,取消项目承担单位(专指企业承担单位)或负责人申报资格时间从发文之日起算。
4.项目研究内容重复率20%以上视为雷同项目,不予立项。
本批“揭榜挂帅”项目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15日,请提前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避免因集中申报造成拥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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