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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抽检发现12批次食品不合格
来源:[海拔新闻] 时间:2025-06-19 20:41:17 责任编辑:admin 关注:358

核心提示:

6月19日,记者获悉,近期,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监督抽检1306批次,检出12批次样品不合格。

据悉,12批次不合格食品涉及兽药残留超标、农药残留超标、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有机污染物污染、微生物污染、重金属元素污染等问题。12批次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

一、海口琼山培龙市场杜桂南141号档销售的乌鸡,其中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保亭保城黄春菊生食摊销售的乌鸡,其中氟苯尼考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海口龙华戴玉凤淡水鱼摊销售的泥鳅(淡水),其中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海口龙华国贸标准化市场陈根淡水鱼摊位销售的鲈鱼,其中磺胺类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文昌潭牛泽波鱼摊销售的金鲳鱼,其中甲硝唑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琼中营根洪海霞蔬菜摊销售的豇豆,其中阿维菌素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海口龙华建红天津大包子店销售的五谷杂粮馒头,其中甜蜜素(以环己基氨基磺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海口琼山周桂琼副食店销售的本地萝卜条,其中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和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琼海嘉积史业顺杂货摊销售的黄豆干,其中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琼海嘉积马业文豆制品摊销售的黄豆干,其中柠檬黄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三亚冰鹿诚矿泉饮料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仙鹿岛山泉(包装饮用水),其中三氯甲烷、铜绿假单胞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万宁兴隆隆源超市销售的,标称海南侨韵贸易有限公司生产的可可粉,其中铅(以Pb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海南侨韵贸易有限公司对检验结果提出异议,并申请复检。经复检后,维持初检结论。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对抽检发现的不合格食品,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已开展核查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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