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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统筹能源安全保障与绿色低碳发展,加快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衔接市场供需,促进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7月10日,海南省发展改革委起草了《关于海南省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并公开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据了解,《实施方案》以深化改革、分类施策、安全稳定为原则,将推动新能源上网电价全面由市场形成作为主要任务,探索建立适应海南新能源发展特点的可持续发展价格结算机制以及新能源入市后的相关配套机制。
根据《实施方案》,明年1月1日起,全省新能源(所有风电、太阳能发电,下同)项目上网电量全部进入电力市场,上网电价通过市场交易形成。新能源项目参与市场交易的方式按照南方区域电力市场交易规则执行,鼓励具备条件的分布式、分散式新能源聚合后报量报价参与市场交易,未报量或报价参与市场的默认作为价格接受者参与市场交易。后续根据市场建设情况,逐步放开各类电源进入市场参与交易。
在价格机制方面,《实施方案》提出适当放宽现货市场限价,现货市场申报、出清价格上限将考虑目前省内燃料综合成本和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申报、出清价格下限将考虑新能源在电力市场外可获得的绿证收益、财政补贴等因素确定,后续根据市场运行情况适时调整。
此外,《实施方案》还明确了辅助服务费用的分摊方式。根据《实施方案》,现货市场未连续运行时,辅助服务市场费用由发电侧分摊(不含分布式新能源);现货市场连续运行时,辅助服务市场费用由工商业用户用电量和未参与海南省电能量市场交易的上网电量共同分摊,参与省内电能量市场交易的新能源上网电量不再分摊。
值得一提的是《实施方案》还对存量项目与增量项目的电量规模、机制电价和执行期限进行了明确,并将2025年6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作为政策过渡期。过渡期间,存量和增量集中式项目参考《海南省2025年电力市场化交易方案》执行;存量和增量分布式项目暂由电网企业按照现行价格政策统一收购。
据介绍,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5年7月10日至2025年7月24日。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如有意见建议,可通过电子邮箱等方式提出。电子邮箱:jgc_fgw@hainan.gov.cn;地址: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省政府办公大楼103室,邮编:57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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