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为严厉打击走私违法犯罪活动,提高人民群众举报走私违法行为的积极性,近日,万宁市制定《万宁市反走私举报奖励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即日起正式施行。
举报哪些走私及相关重大违法行为会有奖励?《办法》讲得很清楚:举报走私或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货物经营行为事先未被相关职能部门掌握,举报走私或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货物经营行为查证属实并立案处理。
想获得举报奖励的话,有几个“小条件”需要注意:须有明确的举报对象和具体的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对象原则上限于实名举报,对匿名举报并依法处理的,在处理结束后能够确定举报人真实身份,且举报人愿意领取奖励的,应当给予奖励。
举报方式也很简单,可以书面、电话、邮箱或者其他方式向公安部门或其他相关职能部门举报走私违法行为或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货物经营行为。
一旦举报成功,要怎么认定、给多少奖励呢?《办法》明确,举报走私或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货物经营行为,按照举报线索准确性、举报人配合情况、涉案价值等综合因素分三级进行奖励。原则上将举报线索准确,且举报人配合执法人员到达案发地点,并在场帮助执法人员查获违法行为的,列为第一级,按该案罚没款(含货物变卖款)的8%及以下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二十万元;将举报线索准确,且举报人虽未现场配合但发挥指引作用,执法人员依据线索查获违法行为的,列为第二级,按该案罚没款(含货物变卖款)的1%及以下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五万元;将举报线索准确,不直接协助查办活动,情报与查办事实大致相符的,列为第三级,按该案罚没款(含货物变卖款)的1%及以下给予奖励,最高不超过五万元;具体档次由案件查办部门确定。
举报人的个人安全也不用担心。《办法》明确,接受举报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应当为举报人严格保密。走私或无合法来源证明进口货物经营行为案件举报方式:电话:0898-62222584地址:万宁市公安局邮箱:wnfanzousi@163.com其他:110(公安)、12315(市场监管)、12328(运管)
(原标题:万宁市出台反走私举报奖励办法最高奖励二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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