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商报全媒体讯 10月8日9时许,八所派出所接群众报警称:其停放在东方市八所镇解放西路一出租屋处的电动车电池被盗。
接警后,办案民警立即前往开展调查取证,很快就锁定了盗窃违法行为人陈某艺的身份。于当日15时将盗窃行为人陈某艺传唤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到案后,陈某艺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经查,在2024年10月7日22时许,违法行为人陈某艺在路过该出租屋时,看到该辆车放在外面,便从坐垫底下拿出工具,将车内的4块电池盗走。
目前,公安机关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陈某艺处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警方提示
电动车应尽量停放在有人值守、有门禁、有监控的场所,并保证离车落锁;一旦发生车辆或电池被盗,请第一时间报警求助。(吴平 王晓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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